工商時報【主筆室】水塔過濾器
經過金融海嘯的衝擊之後,整個世界的經濟發展生態有了顛覆性的變化。總體經濟的貨幣政策,量化寬鬆(QE)成為顯學,甚至負利率也大行其道;金融科技(FinTech)改變生活中支付、借貸等行為態樣,而且還持續進行中。高科技製造業不再是資本市場最受歡迎的寵兒,創新成為各界朗朗上口的名詞,甚至被用為驅動經濟成長的動詞,更進一步地被用為解決產學落差失業問題的偏方,將創新創業視為不可分割的連體嬰,忽略了創新政策的真正意涵。
美國近幾年來經濟成長復甦穩健,一般都歸功於寬鬆貨幣政策奏效,認為寬鬆貨幣政策促使內需產業恢復成長動力,從而帶動美國經濟全面復甦。事實上,美國總統歐巴馬在2011年2月所提出的「創新策略」奠定美國經濟復甦的軟硬實力。
這個創新策略以金字塔的架構,明訂政府與民間角色的分配,訂定明確的創新策略目標及相關執行步驟。首先,在金字塔的最上層,明訂政府角色為「催化國家優先目標的突破」(Catalyze Breakthroughs for National Priorities),包括釋出乾淨能源解決方案(2035年前乾淨能源將達能源總供給的85%),加速生物科技、奈米科技及先進製造,開發太空應用的突破,驅動健康技術的突破,創造教育科技的量子躍進(quantum leap)。這些都屬目標訂定。
在金字塔的中層則強調作法為「推動市場基礎的創新」(Promote Market-Based Innovation),包括:政府提供研發租稅優惠以加速企業創新,推動專利權審查改革(由平均35個月縮短為20個月),鼓勵高成長及創新濾水器基礎的企業(以「美國創業」計畫、專利改革等方式),推動創新、開放及競爭的市場(以FTAs使創新企業的市場擴及全球)。
在金字塔的最底層則為政府推動的基礎建設,亦即所謂的「投資於美國創新的基石」,包括:用21世紀的技術來教育美國人並創造世界級的勞動人口,建立領先的物質基礎設施(公路、鐵路、機場跑道等交通建設),發展先進的資訊科技生態環境(5年內98%的美國人享有高速無線通訊、加速無線創新在健康、教育、交通等方面的應用)。
在前段有關「美國創業」(Startup America)計畫則包括設立新機構,加速將大學實驗室的突破性研究成果移轉為創新創業;設立兩個各10億美元的子計畫給有影響力的投資及早期種子基金,以提高對新創公司的投資誘因。簡言之,政府負責提供誘因,但資源投入由民間負責,以確保民間的企業家精神。
回顧了美國2011年的創新策略(2015年10月有更新)之後,我們來檢視臺灣的創新策略。在臺灣,政府部門傳統上對「創新」策略侷限在對科技相關事業的支持,例如早期的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」以租稅誘因鼓勵創新。現行的「產業創新條例」刪除多項產業別租稅優惠,對於功能別優惠進行調整,只保留研發租稅優惠;然而目前的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」、「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」等法令,對特定產業提供誘因,從而政府的創新策略,仍在「產業別」與「功能別」之間拔河。
至於創業政策方面,並非政府鑑於科技能量豐富、創新風氣鼎盛,為鼓勵優秀人才積極發揮所長而推動創業計畫;實際的動機卻是因產學落差嚴重,高等教育者失業嚴重,政府除了積極輔導就業外,也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彙提「青年創業專案」,提供20歲至45歲之「廣義青年」職涯規劃的另一選擇方向,規劃由「創夢啟發」、「圓夢輔導」、「投資融資」及「創新研發」四大創業政策主軸,共計彙整13個部會之創業輔導資源。從政策規劃及資源提供來看,理應有良好效果,但實際上計畫雖美,部會的配合卻顯得鬆散無力。
因而國發會跳出來,推出「創業拔萃方案」:藉由「法規鬆綁」、「引進國際資金與專業知識」及「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」三大策略,協助臺灣年輕人創業,拓展國際市場。相對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「青年創業專案」,這是個高端的就業計畫,有人戲稱前者在地上爬,後者在天上飛。此外還有科技部、教育部等部會的就業計畫,都像小石頭丟到湖心,激起一點漣漪就不見了。
我們比較美台的創新創業政策,美國之所以成功是因為由行政最高層親自推動,而且計畫層次分明,目標與作法明確,也具執行力。在臺灣方面,「創新」自始策略不明,「創業」政策部會各自為政。雖然2014年12月終於成立以副院長為召集人之「行政院創新創業政策會報」,提高層級整合資源,然而為時已晚,運作不到一年半就將停擺。未來新政府宜慎始,做好先期規劃;且力圖宏遠,格局要宏大,眼光要長遠,才能讓創新創業政策可大可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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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pr 17 Sun 2016 23:29
社論-鑒往知來,創新創業政策宜慎始且宏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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