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日前酒駕,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,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。對此,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,「沒有進一步的評論」。江春男2日深夜在台北市濱江街被臨檢時,酒測值達0.27毫升,超過標準,依公共危險罪送辦。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,但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。

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日前酒駕,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,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。報系資料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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